摘要

民办学校作为两大办学形式之一,不仅为举办人带来一些利益,更重要的是在培养人才、促进中国教育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弥了公办教育的某些弊端。目前我国对民办学校在资金以及政策上面给予了保护和支持,但是立法上却仍然存在极大的缺漏。就立法现状而言,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处于平等地位尚且困难,更不用说是倾斜性保护。鉴于民办学校的特殊性质与社会价值,立法应当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给予民办学校倾斜性保护。运用法律的手段来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从而促使其在国家教育发展中发挥更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