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三板是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引入做市商制度,通过发挥做市商制度价格发现、流动性提升等功能,有利于改善科技型企业经营效率。基于DEA模型,对341家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科技型企业财务经营绩效进行研究,借助Mann-Whitney秩和检验对两类企业经营效率开展系统对比。结果发现,做市商制度对于科技型企业经营效率的综合影响并不显著,做市转让企业在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上均不存在优势;通过DEA松弛变量分析发现,做市商制度在价格发现方面的功能有所体现,但不足以对企业融资需求产生显著影响,在促进企业经营改善效率方面的功效亦未显现。针对上述结果,提出了相应政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