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然资源部积极开展多矿种的"净矿"出让工作,而"净矿"出让的核心就是矿业用地问题,不解决矿业用地问题,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净矿"出让。本文以山西省忻州市的露天采矿临时用地试点情况为例,从审批程序、用地年限、还地手续等方面提出了几点思考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