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办发[2018]3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2月7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