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能源公用事业商品属性的认识和治理方式的研究,是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理论基础。为此,在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分类基础上,构建基于社会公共性质和技术发展水平的物品分类动态框架,并基于此分类框架,探讨电、气、热三类网络型能源公用事业的商品属性和治理方式。本文的核心观点认为:网络型能源公用事业提供的产品可区分为“能源品”和“运输服务”,其中能源品的商品属性趋近于私人商品,而运输服务趋近于准公共物品。能源公用事业治理方式的核心在于在体制机制上解构“能源品”+“运输服务”的传统运营模式,不断深化落实“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总思路,从而持续稳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