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与其他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存在明显的不同,表现在:恶意透支有不同于其他信用卡诈骗的"人卡"关系;恶意透支有不同于其他信用卡诈骗的主观构造;恶意透支有不同于其他信用卡诈骗的出入罪机制;恶意透支有不同于其他信用卡诈骗的既遂标准。所以,恶意透支归属于信用卡诈骗罪是不妥当的,有必要独立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