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有着内在的逻辑,微观逻辑在于处置单个部门的风险点,中观逻辑在于阻隔跨部门、跨产品、跨区域的交叉风险,宏观逻辑在于平衡防风险与稳增长。以经济发展为起点,构建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三位一体"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分析框架,并扩展至外部冲击、中央政府和投资者。从机制看,地方政府通过直接资金渠道、间接资金渠道、转移发展任务,国有企业通过承担发展任务、融资渠道和隐性担保,金融机构通过竞争偏好与隐性担保等共同组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形成机制。基于各主体的情况,提出化解银行不良贷款与防范家庭部门信贷风险、分类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结构性去杠杆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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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