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引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当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分别计税(即按照兼营的规定处理),并规定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