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保护法》被誉为中国"史上最严环保法",该法案能否确实有效约束企业环境失责行为,是决定未来中国绿色转型发展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本文利用新法案实施这一"准自然实验",以2012—2017年中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该法案实施对企业环境失责行为产生的政策效应。研究发现,新《环境保护法》能显著抑制重污染上市公司的环境失责行为,且这种抑制效果随着法案执行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增强;渠道机制检验表明,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是新《环境保护法》发挥作用的潜在途径;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一政策影响在国有企业和市场化水平较低地区更加明显,并随着企业污染程度的提高而更加显著。在此基础上,本文还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安慰剂检验等一系列方法进行了稳健性测试,进一步验证了研究结论的可靠性。该研究不仅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效果评估提供了经验证据,也为扎实推进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和促使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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