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自2019年1月1日起,参加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院时年满80周岁的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焦作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采取有力举措,稳步推进落实,按期完成待遇调整和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