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情势变迁"是条约法中一个古老而又重要的原则,这一原则作为条约必须遵守原则的一个例外,可使缔约方不再履行原有条约,又因情势变迁原则在具体实践中从来都无客观的衡量标准,所以易于引起对该原则的滥用,因此在条约法中引起了诸多争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情势变迁原则予以明文确定,同时也对援引这一原则终止或退出条约提出了数条严格的限制条件,因此国际法院在判决中对援引情势变迁原则终止条约仍将采取审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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