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供给社会治安秩序是人民警察的基本职能。公安院校作为人民警察的培养主体,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应有利于人民警察职能的有效行使。社会学作为公安院校的公共基础课,不仅以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为目标,而且应结合人民警察这一既定社会角色改革教学内容:从社会犯罪角度认识社会化现象,从有效执法视角审视警察角色及可能面临的角色冲突,从社会学的宏观视角分析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供给的社会现象,如社会群体、社会流动、城市化和社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