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国家刑罚权与私人权利的平衡。国家刑罚权应保持克制,追诉时效的重要价值在于督促公权力的限期行使。对我国刑法第88条"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解读为追诉时效"中止"更符合制度的价值追求,且有利于"疑罪从挂"难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