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妻债务制度是夫妻财产法四大组成部分之一,在体例上,位于夫妻财产组成制度之后,夫妻财产管理制度之前;在内容上,既决定于夫妻财产组成制度,又受制于夫妻财产管理制度。民法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决定了夫妻债务制度应适用双重统一原则,即债务与财产相统一原则和债务与管理相统一原则。债务与财产相统一原则要求夫妻财产集合体中的各组成部分应负担与之相关的债务,其中,债务与财产“相关性”的判断,应以“时间”“来源”等因素为标准。债务与管理相统一原则要求夫妻每一方都应以并仅以其管理的财产承担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在适用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均可依据双重统一原则予以解决。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