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情况证据作为英美法系中与直接证据对应的一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证据法意义上的间接证据相似,但英美法系中的事实类、背景类"情况证据",在我国未能被正确认识,这类证据可依靠经验法则适用于辅助判定某类情形更加确信或者不可信。"情况证据"有内部微相型与外部环境型两大类表现形式。"情况证据"在事实认定中有验证、佐证及阐明背景的运用价值,"情况证据"具有证据材料与证据材料推论之事实的双重属性,通过证据到证据事实实现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情况证据"在事实认定中的规范运用需遵循关联性、推论可反驳及排除合理怀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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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