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庄子哲学兼有“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与“相与于无相与”两个向度,因“独与”而“相与”,即呈示着庄学的伦理意蕴问题。《齐物论》载有关于伦理问题的丰富思考,在庄子看来,阴、阳、仁、义、礼、智、名、利等“八德”构成了“六合之内”的价值体系与伦常边界,此即常人生活于其中的人伦世界。然而,“八德”的封畛性使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只能在是非、善恶等对立性、评判性的视阈中去看待和对待他人,于是以名相轧、以德相争,也就无法在“照之于天”的视阈中照见他人的独特之“心”、领会一体的存在之“道”。庄子所谓“人相忘乎道术”,就是要以“道术之通”消解“八德之畛”,从而将人际关系还原到“相尊—相蕴”的“齐物伦理”境域中:“相尊”即对他者之独特性的尊重与理解,“相蕴”即多元主体之间的共在与通达。最终,庄子期许的是一种“相与为友”式的伦理效应。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