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对《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修改建议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下的非商业性援助条款,以美国为代表的传统发达经济体在多边、区域场合大力推进竞争中立原则在补贴层面的适用,以期遏制中国以及新兴经济体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同时竞争中立原则下对国有企业的要求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本质上是一致的,央行行长易纲在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表明将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随着竞争中立原则逐渐从区域贸易向多边贸易发展,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国有企业补贴规则的构建,国有企业围绕竞争中立原则推进改革,准备迎接全球贸易规则重塑的背景下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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