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财建[2018]29号济南、泰安、莱芜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水利管理部门、农业局、林业管理部门、煤炭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筹集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修订<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