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支持处于任何年龄阶段及健康状态的成年人与医护人员及家庭分享个人价值观、生活目标及临终阶段医疗照护偏好[1]。ACP除强调完成生前预嘱或指定预立医疗委托人外,更注重通过沟通帮助个体思考自身价值观,为个体及其委托人的决策做准备[2]。美国于20世纪60年代末首次提出ACP的概念,并赋予其法律效力[3]。ACP的有效实施从仅需患者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发展至患者需思考并与其家庭、医护人员共同讨论、协商一致后形成文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