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何为艺术”的探讨由来已久,追溯“艺术”的词源,始终难以确定其统一的含义。但人工智能的诞生,为艺术的界定提出了新的媒介环境与发生条件,人工智能艺术是否还适用于以往对于艺术的定义,也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文章从身体观视角的创作主体、非感知的艺术创造、非理性的艺术评价三个部分来对人工智能艺术进行观念性反思。

  • 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