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产业引入刑事合规计划可以帮助克服刑法对治理此类犯罪行为的局限性,更好发挥企业在预防数据安全犯罪方面的主动地位,而数据合规官的设立也为企业的刑事合规计划提供了强大的功能补给。以修正的事先选择支配说为理论基础,合规官的保证人地位应当在刑事合规计划中得到确立,且应当根据数据产业中的不同领域和处理环节对数据合规官的具体作为义务加以区别设置,明确数据合规官在实定法框架下需要承担的具体数据合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