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和实施,是我党加强从严治党和用人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高等院校发展加快,高校拥有的资源越来越多,自主决策权越来越大。与此同时,高校的违纪和腐败现象屡见不鲜,给高校纪检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如何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效果,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需要格外关注的课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