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多年的创新、改革与构建,当前我国农村的现代治理体系架构基本形成,但仍然存在某些不足,主要表现是偏重行政治理,而经济和法律治理欠周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方针和政策规定,建立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新型农村村级新型治理体系,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系统协调和运行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党组织、行政、经济和法治等多种因素,科学设计农村村级治理体系架构和运行原则,形成架构合理、功能分开、互补协调、同步推进的农村新型治理架构。文章认为,“1+3”的立体型治理架构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架构设计。

  • 单位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 甘肃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