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三五”规划时期,我国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致力于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质量。在真正认识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服务主体的重要性之后,家庭农场已成为我国农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形式。为使现代化农业的经营主体可以充分发挥其功能,强化农业生产者自身的生产主体地位,应在一定程度上注重其服务功能的应用,确立家庭农场的服务主体地位,以推进我国多元化新型农业服务供给格局的快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