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征管重要环节,决定着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企业所得税以年度为纳税期间,为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税法规定纳税人按月或按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45日内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并办理纳税申报,年度终了4个月内多退少补或抵顶下一年度应纳税额。200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对办法的出台背景、改革思路及新规定,本文做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