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中的深度链接行为是直接或间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时,还可上升为具备刑罚可罚性的犯罪行为。鉴于网络深度链接行为的"积聚"、"聚合"和"扩大"作用,其危害性甚至远大于第三方网站等直接上传侵权作品的实行行为,在追究其民事责任的同时,有必要通过刑事制裁加以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