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服务事业的迅猛发展,融合了经济与文化要素的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但总体上仍处于探索和培育阶段。而与蓬勃发展的城市文化产业相比,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则仍处于起步阶段。农村文化产业合作社适用于大多数文化产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发育程度相对偏低的农村地区,是推进农村文化产业化的一个有效措施。山东省是农业大省、文化强省,农村文化资源丰厚、文化底蕴源远流长、文化产业发展滞后但潜力巨大,农村文化产业合作社在山东省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 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