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17条是视听作品分类的重要依据,该条中的权利归属规则是确定视听作品分类标准的重要参考,其对视听作品采取以作品表现形式的定义方式,凡符合连续动感画面的作品均可纳入视听作品的范畴,在此基础上若满足固定性要件、连续动感画面、观者对画面有无较大贡献三个方面可界定为电影和电视剧作品,通过对电影和电视剧作品的概念限定,采取兜底的方式来界定其他视听作品,有利于增强视听作品的适应性,且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整体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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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