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需要各级政府在各个阶段共同努力,但现有财政体制可能会促使政府增加灾害反应和恢复方面的支出,而不重视减轻和准备工作。基于预备费视角,本文实证检验了应急财政能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以及地方政府在应对自然灾害时倾向于主动防范还是被动应对?研究结果表明,应急财政显著地减少了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财政分权显著降低了地方政府对预备费的计提,提高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现有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缺乏灾前预防的动力。因此,提升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能力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促使其增强预防自然灾害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间应急财政的财权与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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