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国际条约、双边投资协定、国内境外投资法三个层面研究"冰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投资准入法律风险防控问题,指出我国应针对"冰上丝绸之路"的投资需求,积极促进某些特定领域的多边投资条约的形成,包括考虑加入修改后的《能源宪章条约》;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修订BIT时应采取"市场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在境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中确立"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从而防控中国资本进入"冰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的法律风险。

  • 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