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发〔2023〕15号2023年11月1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交易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提高补充耕地指标使用效益,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