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职责。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统一部署要求,江苏省坚持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结合省情,探索构建“大评价+小评价”模式,积极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大评价”:政府主导多维度评价“大评价”,即政府主导开展的基于药品临床价值的多维度药品临床综合评价。

  • 单位
    江苏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