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现在的人叫在学校里做先生的为教员,叫他所做的事体为教书,叫他所用的法子为教授法,好像先生是专门教学生些书本知识的人。他似乎除了教以外,便没有别的本领,除书以外,就没有别的事教。而在这种学校里的学生除了受教之外,也没有别的功课。先生只管教,学生只管受教,好像是学的事体,都被教的事体打消掉了。论起名字来,居然是学校;讲起实在来,却又像教校。这都是因为重教太过,所以不知不觉地就将教和学分离了。然而教学两者,实在是不能分离的,实在是应当合一的。依我看来,教学要合一,有三个理由。第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而在教学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