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二宪法的颁布处于国家启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之中,但到1993年宪法修改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位,则经历了从制度探索到宪法变迁的过程。“市场经济”宪法地位的确立不是一蹴而就的,原因在于八二宪法肩负着支持改革与重建法制的双重任务,在改革早期年代难免存在张力。在宪法实施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互动关系中,宪法变迁现象有必然性,法学界,尤其是宪法学界对此密切关注,有关理论争鸣深化了对宪法实施规律的认识,也为后来的成功修宪营造了思想环境。在宪法变迁中实现宪法规范的更新,是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路径,这是市场经济入宪留给我们的宝贵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