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举制度发展至明代,伴随着地方赋役制度改革与国家财政转型,其运作内容与成本逐渐以折银的方式加以呈现,主要体现在宾兴与科场两个方面。通过对浙江"均平法"改革的考察可知,明代地方宾兴经费的变化,存在着扩张与紧缩并行的趋势,不同名目之间,编征的标准亦不统一,经费在定额化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小的"浮额"。科场供应在货币化的同时,始终无法摆脱"役"的形式,并有重役转向重费的趋势。随着明末国家危机的加深,科举经费逐渐难以发挥实际作用。对于科举制,在肯定其所产生的社会流动时,也需注意其产生的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