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书记在干群矛盾化解中的强"势"有武斗之势、利压之势、政制之势,其"势"之来源包括上级组织的力量依靠、个人经验的能力自信、公共权力的私人掌控。村党组织书记强"势"的表现主要有强人作风、人治管理,强制手段、行政解决,并有可能因此产生一些不良影响,如表面解决矛盾但暗流涌动、解决眼前矛盾但有长远隐忧。对"势"之纠偏,需要村党组织书记转变理念、县乡政府转变职能,并大力培育乡村公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