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取大汶河流域7县(市、区)的居民作为调研对象,基于流域居民视角构建政策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改进的TOPSIS法和障碍度模型,评价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及其障碍因子。结果表明:不同县(市、区)居民对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评价存在差异,岱岳区、东平县的政策实施效果评价为“良好”,钢城区、宁阳县、莱芜区和泰山区的效果评价均为“一般”,肥城市的政策实施效果“较差”;7县(市、区)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的障碍因子差异较大,且各障碍因素对不同地区流域生态补偿效果的约束作用强弱不一。最后,就提升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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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