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义务、资本公积与诉讼时效

作者:詹巍; 王东敏; 李志刚; 傅穹; 章恒筑; 于莹; 谢澍; 王松; 叶林; 王建文; 朱慈蕴; 刘建功; 税兵; 任一民; 黄辉
来源:人民司法, 2022, (25): 103-111.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2.25.015

摘要

<正>问题与观点詹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9条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