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问题与观点詹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9条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