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第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然而近年来,我国出现诸多文化遗产公益与私权保障的冲突问题。很多国家或地区十分重视保障文化遗产相关的私人财产权,模式一般分为三种:以征收与权利限制补偿为主的政府直接管理模式、以贷款援助和税收减免为主的政府间接管理模式和将文化遗产委托企业与社团经营的社会多元主体治理模式。这三种模式为我国提供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应当完善立法构建服务型政府,引导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三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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