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5月25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生效。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便是其域外适用性。GDPR的管辖范围并不局限在欧盟境内,只要一家企业向欧盟境内的个人提供了商品或服务、收集或处理了个人数据,不管该企业是否在欧盟境内设有机构,都适用于GDPR。这大大扩展了传统数据保护法案的适用范围。当天,包括微信海外版、新浪微博国际版、阿里巴巴旗下的全球速卖通等多家中国互联网巨头,已纷纷向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