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农字[2020]56号2020年11月3日各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意见》(赣发[2020]17号)精神,更好地促进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从事农业产业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指导意见及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农字[2020]4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