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性质界定。分析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相关问题,理应先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本身是否有保护的价值着手,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是否定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也就没有了研究的意义。为避免丧失焦点近年来,一股人工智能热潮席卷了整个人类社会,与数字环境下的许多其他产品相似,人工智能在著作权法领域从创作辅助者向自主创作者进行转变的过程中,其生成物在挑战传统以人为本的著作权理论,甚至是作者概念本身。这就要求著作权随着新环境的兴起必须尽快作出决定。一、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基本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