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通知中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的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本文以建筑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对营改增对施工企业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然后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施工企业强化财务管理的具体对策,旨在更好地适应营改增税制改革下所带来的各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