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清代后期契约中的"召"传承了明代契约的形式,体现了民间交易中的房亲和四邻的优先受让权,也是自宋以来"问帐"制度的延续。"推"和"收"是土地推收与过割的重要制度。新发现的的"收单"和"除单"是这一制度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