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万历三十九年(1611),宁夏镇半个城(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城)居民马守连等人在土窑熏死庆王府"挂民",明廷命有司处理这一事件。礼部精膳清吏司主事蒯谏撰《敕赐庆王牧地重建香山碑记》,记载了事件始末及有司的处置意见,并申明庆王府香山牧场的四至,立石于鸣沙州安庆寺内。清代文献称其为"香山牧马碑"。目前所见各版本《乾隆中卫县志》中,只有美国哈佛大学汉和图书馆藏本保留了香山牧马碑碑记的主体内容。民国时期,中卫县修志局曾实地抄录了香山牧马碑碑记全文,可与哈佛大学汉和图书馆藏《乾隆中卫县志》所收内容进行部分对勘,并可补其阙文部分。香山牧马碑反映了明代宁夏镇中卫香山地区畜牧业发展情况,也反映了庆王府、宁夏镇官员、土达、地方豪姓等各方势力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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