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4月7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局长陆国强2023年8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三章设施设备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第五章档案的保管、保护、鉴定与处置第六章档案的利用、开发、统计与移交第七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奖励与处罚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推进企业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服务企业各项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