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准确测算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及其贡献度将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有利于发挥数字经济对中国经济的支撑作用。数字技术的替代性、渗透性、协同性三大特性使得数字经济分为两部分,与数字技术直接相关的特定产业部门和融入数字元素后的新型经济形态。后者由数字技术带来效率提升所对应的增加值应归属于数字经济,但难以使用常规核算方法测算。增加值"规模"与"增量"及对GDP贡献度等概念间的切换也增加了测算的难度。从增量测算入手,按照"先增量后总量、先贡献度后规模"的思路,将增长核算与常规GDP核算方法相结合,可以构建起操作性和准确性较强的测算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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