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保障在教育领域的重要实践,具有明显的公共服务特征,其中涉及许多伦理问题。因此,从社会保障伦理的视角来探索这个实践问题,有益于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安排与设计更加平等、公平,并充满德性。这也是对制度本身内涵的伦理追求、道德原则和价值判断。以浙江省16县市区的调查为基础,明确了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儿童幸福和发展",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侧重公平;在兼顾均衡与优质的基础上,侧重均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相结合,并落实补偿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