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患者实施供精辅助生殖技术助孕的伦理问题及医疗风险, 为艾滋病患者开展供精技术助孕治疗提供建议和参考。方法 1例男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单阳夫妇申请供精辅助生殖技术助孕, 通过召开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讨论, 由医院感控专家、生殖中心实验室专家等进行会诊讨论。学习相关法律, 以2018版《艾滋病诊治指南》及参考相关文献等作为理论支撑。结果感控专家为案例指明了供精助孕的适应证;伦理学家为案例进行伦理分析;社会学家明确分析了案例实施的社会意义;心理学家为案例进行了心理学分析, 法律专家为案例提供法律依据;生殖实验室专家、生殖临床医生指出了为案例实施供精技术助孕的医疗问题及风险。结论对男性HIV单阳艾滋病家庭进行供精辅助生殖技术, 面临着诸多的伦理问题及医疗风险, 需要医院谨慎为之。普通医疗机构内的生殖医学中心在为艾滋病患者家庭提供辅助生殖技术的同时, 应争取伦理委员会的参与及艾滋病感控专家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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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吉林大学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