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污泥产量大且无害化处置率低,处理设施尚不健全,在处理处置过程中易造成环境污染。将污泥通过好氧堆肥及厌氧消化制成污泥有机肥产品进行林地利用或土地改良是解决污泥出路的有效途径。本文采用市场调研法,根据现有污泥产品生产工艺,将其划分为好氧堆肥污泥产品和厌氧堆肥污泥产品,测算两种生产工艺在征税且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税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下对污泥产品生产单位的收益情况及投资回收年限的调控作用。通过研究发现,在税收政策的影响下,增值税优惠对污泥产品行业的收益促进作用明显高于所得税优惠,因此对于污泥产品生产单位可适当减免增值税。对于投资成本高、回收期长的生产单位的所得税优惠可适当延长免征年限,如"五免三减半"等,可缩短投资回收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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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